2014-08-12來源:本站采編
4、本人最新警銜審批表格;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及數(shù)碼證件照(JPS格式或16KB—32KB))。
(二)資格審查:現(xiàn)場報名人員當場進行資格審查。
(三)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四)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考試:考試分為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知識)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通過筆試、面試、考察的程序確定試用人選。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確因報名等原因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進入面試人員按1:2的比例確定人選;進入考察的按1:1的比例確定人選。
(七)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考錄公務員體檢標準集中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八)公示和調動。
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無不良反映的,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由州統(tǒng)計局安排到相應崗位工作。
考察和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考調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參考人員食宿自理。
(二)試用期的工資、福利由原單位發(fā)放。
(三)本次選調工作嚴格按照甘孜州委辦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甘孜州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36—2834343(州紀委派駐州統(tǒng)計局監(jiān)察室)
咨詢電話:0836—2833151(州統(tǒng)計局辦公室)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務員局
甘孜州統(tǒng)計局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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