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2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公安部關于切實加強公安特警隊伍建設的意見》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阿壩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安特警7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四川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網站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特警1職位、特警3職位、特警4職位、特警5職位招收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特警2職位招收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在部隊服役2年及以上的退伍士兵、士官。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不能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25周歲(1988年4月2日至1996年4月2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本人政治歷史及家庭背景清楚,本人無違法記錄,家庭成員無受刑事處罰人員,本人及家庭成員無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 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7、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wěn)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
8、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9、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10、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11、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名額
招錄公安特警70名,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阿壩州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安特警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其中:報考特警5職位的,必須先到阿壩州公安局參加安多藏語口語測試,經口語測試合格,方可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進行報名。
(一)口語測試
1、測試時間:2014年4月4日14:30至17:30,逾期不再進行安多藏語口語測試;
2、測試地點及聯系電話:
安多藏語口語測試地點:阿壩州公安局三樓會議室 聯系電話:0837-2822895
3、測試標準和要求:報考者必須能夠熟練運用安多藏語口語進行交流。安多口語發(fā)音清晰、準確,語音、語調正確,語速流暢,表述準確。
4、參加口語測試人員必須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和戶口。ɑ驊艏C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5.口語測試合格者,發(fā)放口語測試合格證書?谡Z測試合格者方能進行網絡報名。
網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2日至7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考試錄用公安特警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特別是在報考限制專業(yè)條件的職位時,所學專業(yè)欄必須嚴格按畢業(yè)證上記載的專業(yè)名稱準確如實填寫),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并隨即取消考生考試資格。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4年4月9日8:00前登陸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4月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阿壩州人事考試機構(地址:馬爾康縣馬爾康鎮(zhèn)阿底村加油站后)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相應的調整(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有關情況將及時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4月22日至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專業(yè)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專業(yè)測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我州重災縣(市、區(qū))指:汶川縣、茂縣、理縣、小金縣、黑水縣、松潘縣、九寨溝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7個縣。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阿壩州公安特警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guī)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指定地點。報考者申報的加分材料須采取正反雙面方式將準考證、身份證、戶口薄等信息復印到一張A4紙上。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加分申報具體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brsj.gov.cn/)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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