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7來源:本站采編
(四)考核成績公布:以張榜或電話通知等方式向考生及社會公布考核成績!
(五)體檢:根據考核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人社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組織體檢(含尿檢)。體檢在報名地就近組織開展。
(六)政審:在校生由就讀學校學生處出具政審材料,畢業(yè)生由其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出具政審材料;同時查閱、審核學籍檔案。
(七)遞補:同一職位招錄人員因本人自愿放棄,或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資格當日30日內,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通過考核、體檢、政審合格后,擬定招聘人員名單,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九)簽訂協議:入選在校大學生(研究生)與用人單位簽訂《普格縣“英才計劃”協議書》。入選的2013-2014屆畢業(yè)生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權限和程序辦理事業(yè)單位聘用手續(xù)。
六、待遇和管理
1、有關待遇。入選大學生(研究生)畢業(yè)后簽訂聘用協議即辦理上編手續(xù),納入用人單位事業(yè)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我縣同等條件事業(yè)人員標準執(zhí)行。上崗后,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不得少于8年(含1年試用期),入選人員自覺接受管理和考核,注重品德修養(yǎng),加強能力鍛煉,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工作實績,堅持廉潔自律,愛崗敬業(yè),盡職盡責,努力服務普格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期滿5年以上的入選大學生(研究生),可參加本縣內其專業(yè)對應單位公務員招錄或副科級領導干部公選;職稱評聘時,在同等條件下入選大學生(研究生)優(yōu)先聘任;上崗后,為每名入選大學生(研究生)提供一套公租房。
2、學費資助。入選大學生(研究生)學費資助資金每學年8000元,資助年限以實際學制年限為準。入選大學生(研究生)畢業(yè)服務試用期滿后,按年度由縣財政分四次支付資助資金,若有助學貸款,優(yōu)先用于償還助學貸款。入選大學生(研究生)符合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四川省省屬高校畢業(yè)生到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就業(yè)學費獎補暫行辦法》(川財教〔2009〕184號)文件的規(guī)定,還可享受政府學費獎補。
3、使用管理。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每年對入選大學生(研究生)在校期間或上崗后各方面表現組織一次考核,上崗前重新體檢。有以下情況,用人單位有權單方終止協議或按照事業(yè)人員管理相關規(guī)定,給予解聘、問責和處罰:
(1)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2)在校學習期間因違紀違規(guī)受處分;
(3)學科成績未達到要求;
(4)嚴重違反所簽訂協議約定;
(5)因其他情況致使所簽訂協議無法履行;
(6)上崗前體檢不合格;
(7)上崗后,因違反法律政策規(guī)定造成惡劣影響或年度考核不稱職。
已入選的在校大學生(研究生)須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繳納保證金5000元(上崗后一次性退還);已聘用上崗的大學生(研究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單方終止協議,若終止協議,須按照每剩余一年服務年限,給縣財政繳納1萬元違約金(不足年計算到月)。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整個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普格縣招聘領導小組具體實施,縣紀委、縣監(jiān)察局對整個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整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咨詢電話:縣人才辦0834--4772997 ;洛爾伍沙 18981546001
郵箱:1047677781@qq.com
監(jiān)督電話:0834--4773820(縣紀委)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格縣委組織部、普格縣人才辦、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四川省普格縣2014年涼山籍大學生(研究生)“英才計劃”自主培養(yǎng)事業(yè)單位人才招聘補充公告
附件2:普格縣“英才計劃”事業(yè)單位(崗位)急需專業(yè)目錄
附件3:普格縣“英才計劃”報名資格審查表
中共普格縣委組織部
普格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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