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1來源:本站采編
按照四川省國家稅務局的工作要求,樂山市國家稅務局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專業(yè)人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選調名額、專業(yè)及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本次公開選調2名專業(yè)人才,其中法律專業(yè)1名,經濟類專業(yè)1名(金融專業(yè)優(yōu)先),樂山市國家稅務局機關選調法律專業(yè)人才,市中區(qū)國家稅務局選調經濟類專業(yè)人才。
二、選調人員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戶口或工作關系在樂山市,且非領導職務為科員的在職在編公務員。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律師(以下簡稱“三師)資格的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截至2014年11月30日)。
(五)政治素質好,勤奮敬業(yè),身體健康。
(六)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七)符合《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選調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四、選調方式
采取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開選調。
五、選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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