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0來源:本站采編
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2015年1月7日(8:30—12:00、14:30—18:00)持以下資料到指定地點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
(1)自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3份(登陸自貢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份;
(3)有效的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3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3份。
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對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對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復審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將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不另行電話通知。遞補面試人員于2015年1月13日(13日截止18:00時)進行資格復審,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未能通過資格復審及沒有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其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為2015年1月23日—1月28日,各招考單位的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屆時公布的面試方案。
4.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50%+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聘用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按面試中的課堂試講成績高低排序。
體檢人員名單由市招考主管機關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公布。體檢由市招考主管機關統(tǒng)籌安排,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7號)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市招考主管機關指定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醫(y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參加體檢。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察依據。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應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須提供以下材料到報考單位主管部門:
1.報考者如系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上述人員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由市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報市招考主管機關統(tǒng)一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zgrsj.gov.cn)、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由市招考主管機關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由市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齊全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填寫《自貢市事業(yè)單位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市招考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為保證我市事業(yè)單位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huán)節(jié),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自貢市監(jiān)察局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0813-8206591)。
十二、本公告由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各招考單位或各主管部門(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3)。
咨詢電話:
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813-2309563
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 0813-2309549
附件:
1、自貢市2014年下半年市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聘用教師崗位一覽表
3、自貢市2014年下半年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教師招考單位聯(lián)系人及電話一覽表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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