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來源:本站采編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遞補資格復審)。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復審及面試資格。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發(fā)給面試通知書。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為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凡未按規(guī)定參加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及下一錄用環(huán)節(jié)資格,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負。
(四)體能測評
報考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缺考和在體能測評中自動放棄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錄用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五)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面試和體能測評后,根據(jù)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報考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體檢相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考察
報考市級機關職位的,由各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報考縣(市、區(qū))職位的,由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疾熘饕獙罂颊叩恼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全面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遞補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三)公示
招考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本次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通過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
金口河區(qū)、沐川縣、峨邊彝族自治縣、馬邊彝族自治縣本次新錄用人員須在所在縣(區(qū))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金口河區(qū)、沐川縣、峨邊彝族自治縣、馬邊彝族自治縣本次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須在所在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通過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須在所在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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