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6來源:本站采編
報名者資格審查時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件原件及復印件、《2014年長寧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貼上照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②1寸個人近期免冠證件照1張。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面試開考比例均為1:3,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可適當進行調節(jié)。
筆試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成績按100分計算。請考生于考試當天持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由縣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考察
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按照各職位考調人數(shù)等額進行(總成績相同,則同時差額進入)。
(四)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考察情況,經研究等額提出擬選用考調對象,并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五)辦理調動手續(xù)
擬選用考調對象按《長寧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管理辦法》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所有擬考調對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崗并完善相關調動手續(xù)。
五、紀律要求
(一)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考調工作的全過程,若發(fā)現(xiàn)不符合本公告考調條件、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考調資格,責任自負。
(二)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依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如發(fā)現(xiàn)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xiàn)象,可向長寧縣紀委(監(jiān)察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長寧縣委組織部門舉報。
六、其它事項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請報名人員注意關注三江人才網相關動態(tài)信息。
咨詢電話:0831- 4623001
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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