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水務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南充市水利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面向全省公開考調1名工作人員,F(xiàn)將公開考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單位基本情況(詳見附件2)。
二、考調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省機關(含參公單位,下同)或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在編在崗且在本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滿2年的具有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身份人員或事業(yè)干部,并完全符合《南充市水務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詳見附件1)。
(二)考調崗位
南充市水利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考調崗位為專業(yè)技術十一級及以下。
(三)基本條件
1. 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81年7月20日及后出生的人員)。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或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干部身份的工作經歷。
(5)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關于人員流向的規(guī)定。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時間等的計算截止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
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尚處于新錄用試用期內、任職試用期內的。
(8)尚在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期滿截止時間為報名第一日)。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條件
符合本公告考調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現(xiàn)場報名
1. 報名時間:2022年8月4日工作時間(8:3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補報。
2. 報名地點:南充市水務局2樓214室(南充市北湖路50號)。
3.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學歷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和復印件;
(3)《南充市水務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3),須如實準確填報,簽署“同意報考”并加蓋有干部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公章,雙面打印,貼上照片;
(4)提供是否在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的證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或人社部門簽字蓋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公章);
(6)本人2寸彩色證件照2張(用于辦理《準考證》);
(7)公務員(參公)登記表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或能證明本人在編在崗身份的其他材料)復印件(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公章);
(8)考生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 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公開考調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如實填寫《南充市水務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5. 筆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初審)由南充市水務局在報名時進行初審,并及時將初審結果告知報考者。審查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南充市水務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筆試的依據(jù),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根據(jù)考察中的復核和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二)開考比例
結合單位實際,本次考調筆試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shù)與考調崗位的考調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調計劃。
(三)領取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由南充市水務局發(fā)放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和地點由南充市水務局負責通知?荚嚠斕,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及其他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以及相關參考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考試
本次公開考調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荚嚢üP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考試總成績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所有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一)筆試
1. 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
2. 筆試范圍。不指定參考資料。
3.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4.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后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網子站頻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布,請報考者自行登錄查詢。
(二)面試
1. 面試范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素質,尤其是綜合分析能力、信息獲取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不指定復習內容。
2. 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颊{單位根據(jù)考調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
3. 面試時間及地點。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和考調名額,按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3: 1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考生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不予遞補。
4. 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網子站頻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人員確定。根據(jù)考試情況,按考試總成績和考調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因考試總成績相同影響人員取舍的,則將面試成績從高到底確定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考調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三) 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含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察。由南充市水務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體檢或考察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六、公示
根據(jù)考察結果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對無影響調動相關反映的,確定為擬調人選。
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調動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報請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確認。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由南充市水務局研究決定擬調動人員,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按我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八、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考調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取消考調資格,且責任自負。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電話留錯或通訊不暢,導致未接到電話和短信通知,未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未入圍下一考調環(huán)節(jié)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調人員調動后,一律以南充市水務局重新確定的聘用崗位和等級為準,并按此享受工資待遇。
(四)在考調全過程中,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將根據(jù)國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tài)調整。請報考者密切關注“四川疾控”、“南充播報”等微信公眾號及四川省、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積極配合落實管控措施,自覺做好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在考試(面試)當天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報考者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嚴明考調紀律,報考者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三)考調期間,全程接受社會各界咨詢和監(jiān)督。咨詢電話:0817-2702537;監(jiān)督電話:0817-2333020(市紀委監(jiān)委駐水務局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1. 南充市水務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 南充市水務局下屬事業(yè)(考調)單位基本情況一覽表
3. 南充市水務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點擊下載
南充市水務局
2022年7月20日
來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7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