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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以下簡稱信息中心),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tǒng)建設規(guī)劃和運維;負責攀枝花市社會保障卡管理及運行;負責攀枝花市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咨詢熱線管理及運行。
根據工作需要,擬計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及專業(yè)需求
考調中心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2名(管理崗位1名、專業(yè)技術初級崗位1名)。計算機、數(shù)學、電氣自動化、統(tǒng)計學等專業(yè)1名、漢語言文學、文秘等專業(yè)1名。
如因某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根據其他崗位報考人數(shù)調整考調計劃或取消該崗位考調計劃。
二、考調范圍
攀枝花市范圍內各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參公人員)。
三、考調條件
參加公開考調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及以下;
2.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縣(區(qū))及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4.市級、縣(區(qū))及以下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應在市級、縣(區(qū))及以下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機關或參公單位工作滿2年;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6.具有較好的文字寫作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7.具備考調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有相關專業(yè)的從業(yè)經歷和相關證書,與考調崗位適應的專業(yè)能力和水平;
8.對于專業(yè)技術能力突出、有顯著工作實績的,可適當放寬條件,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以上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等計算均截止至2017年10月12日(公告發(fā)布第一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市人社信息中心(東區(qū)竹湖園勞動大廈3樓321室)。
3.報名方式
(1)填報信息。報考者要認真閱讀考調公告及相關附件,了解考調崗位的具體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考者按照填表說明,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2)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攜帶報名表2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與報名表上照片同版,同時報送電子照片)、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到信息中心辦公室報名。
(3)資格審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科負責本次考調的資格審查工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并說明理由。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huán)節(jié)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考試
考試按照不同類別崗位分別排序。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考調計劃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如未達3:1的,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2:1,若達不到2:1的,則調整或取消考調計劃,取消崗位的報考者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2.面試。主要了解應試者的專業(yè)素質和邏輯思維、綜合分析、言語表達等能力。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不低于3:1的比例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辦理調動
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颊{工作領導小組組成考察組,到進入考察范圍的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科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集體研究等額確定試用人員并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攀西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進行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對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正式辦理調動手續(xù)。
進入考察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復審:
(1)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2)四川省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3)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考生,需提供黨員身份證明(由具有干部管理權限部門出具);
因考生不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材料或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或取消該崗位的考調。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考調工作嚴格按照中央和省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委對整個選調工作全程予以監(jiān)督,受理有關考調工作的投訴舉報。
此次考調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考調工作辦公室聯(lián)系人:金珂宇 電話:3354909
考調工作紀檢監(jiān)察聯(lián)系人:曾希立 電話:33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