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來源:本站采編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網站,認真閱讀“簡章”、“填寫說明及要求”等,了解遴選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2015年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遴選單位負責。報考者持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公章)、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遴選單位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工作全過程,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和不符合本簡章要求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遴選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繳費和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遴選單位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和領取本人筆試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遴選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名額。12月21日完成職位調整,報考了取消職位的考生可于12 月21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
筆試由遴選單位統(tǒng)一組織,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和寫作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基本知識儲備、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為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四)面試
面試由遴選單位組織實施。按遴選名額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入圍人選。如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入圍人員須提供所在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選;面試缺考導致的缺額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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