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9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公務員法》和《成都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經中共成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蒲江縣將面向全國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遴選。
二、遴選名額及職位
此次共設5個職位,遴選名額為20名。具體職位、人數和條件要求詳見《蒲江縣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三、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符合遴選條件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二)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截止2015年11月9日滿兩年),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工作經歷(截止2015年11月9日滿兩年);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蒲江縣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6.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需經所在干部管理權限單位同意后方能報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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