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3來源:本站采編
為滿足我市教育體育局部分直屬學校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jù)《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fā)[2006]9號)及《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1]36號),經(jīng)市委編辦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原則,市教育體育局直屬學校擬面向社會考核招聘10名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yè)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網(wǎng)(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教育體育網(wǎng)(http://www.pzhedu.cn)發(fā)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nèi)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2015年下半年直屬學?己苏衅父邔哟稳瞬藕途o缺專業(yè)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招聘免費師范畢業(yè)生,應符合《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轉發(fā)<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yè)生就業(yè)實施辦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號)的具體規(guī)定。
(三)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9年11月8日—1997年11月8日期間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崗位表》。報考人員本人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qū)I(yè)”(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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