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8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綜合知識》考試成績也相同,則采用加試辦法確定,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另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選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三天在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最后一科考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六、考察
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核)。對考察(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被公示人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和檔案審查后,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xù)。因棄權或因不符合公招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人員向縣內其他單位流動的,應在聘用單位工作滿3年及以上,向縣外單位流動的,應在縣內單位工作滿5年及以上。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公告)、調整、補充等事項,在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
《南部縣2015年公開招聘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條件設置一覽表》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
http://www.nbxrsj.gov.cn/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部縣衛(wèi)生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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