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來源:本站采編
按照縣委、縣政府審定的2015年上半年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考核招聘計劃,4月28日已在成都理工大學組織專場招聘,但招聘人數嚴重不足。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補充招聘154名編制內事業(yè)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南江縣人民政府網站同步公告[http://www.scnj.gov.cn/])。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學歷,并完全符合《巴中市南江縣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補充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相關職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職位要求證件;往屆生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職位要求的證件。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3)具備《職位表》中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以2015年4月30日為止,政審時出生時間若檔案記載年齡與戶籍登記不一致的,以檔案和戶籍登記中最先記載的為準。
(4)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人員報考的,須征得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6)本人承諾聘用后在聘用單位至少工作滿六年。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其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6)本人不愿承諾聘用后在聘用單位至少工作滿六年的。
(7)原單位和主管部門不同意流動的。
(8)本縣公立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已經在編的。
二、招聘名額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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