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1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工作需要,中共宜賓市委政法委員會擬在全市范圍內公開考調1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范圍、崗位及人數
在全市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干部中公開考調1名工作人員到市委政法委下屬的宜賓市法學會工作。
二、選拔條件
1.思想素質好,責任心強,熱愛政法工作,有一定的法學基礎和較強的文字功底;
2.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3.具有法學或漢語言文學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4.年齡不超過35歲(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拔程序
1.考生自愿報名。采用現(xiàn)場方式報名,報考者填寫《中共宜賓市委政法委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后,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進行資格審查,并提供學歷學位證明、身份證、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
報名時間:2014年3月24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繳費和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辦事大廳(宜賓市翠屏區(qū)大碑巷37號)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和領取本人筆試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3.開考比例。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職位的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至3:1。達不到3:1的,取消考調計劃。
4.考試。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組織考試,考試總成績?yōu)?00分,按照筆試、面試6:4比例折合計算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80%+加試成績×20%)×60%+面試成績×40%。一是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基本知識儲備、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另根據法學會工作要求,加試寫作和法律。筆試、加試時間為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二是面試,按考調計劃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考察、體檢。按考調職位1:2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差額確定考察人選實施考察工作。根據考察情況,確定1名考調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復檢)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將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6.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試用人員并進行公示。試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按照事業(yè)單位人員調動的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聯(lián)系電話:0831—2330687
附件:中共宜賓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宜賓市委政法委員會
2014年3月21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