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來源:本站采編
一、選調的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名額和崗位
因工作需要,選調人民警察10名,具體職位及條件等詳見附件1《汶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職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簡稱《職位需求信息表》)。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在州內縣外已完成公務員登記且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道德品質良好。
2.在編在崗人民警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并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部門同意報考。
3.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各職位具體學歷條件詳見《職位需求信息表》。
4.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
2024年11月6日),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需求信息表》。
5.具備本公告選調職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職位需求信息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yè)兩欄分別相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參與、支持、資助破壞活動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人員。
4.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在工勤技能崗位的人員。
5.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6日)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續(xù)性等不宜轉任的。
7.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按照《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等應當回避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調報名僅采用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用。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公安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公開選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選調條件和職位要求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轉任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一)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6日—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不含節(jié)假日)。
2.報名地點:汶川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股,聯系電話:0837-6220886。
(二)報名程序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汶川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enchuan.gov.cn),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選調職位所規(guī)定的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在汶川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enchuan.gov.cn)下載《汶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所學專業(yè)和學歷必須完全按照畢業(yè)證書上登記的專業(yè)和學歷如實填寫。個人工作簡歷必須按起止時間、工作單位、職務、證明人如實填寫。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重新選擇職位報名。報考者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無論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或轉任資格。
3.報考者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蓋有鮮章的《報考信息表》2份(雙面打印,格式不得改動)。
(2)畢業(yè)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1份。
(3)報考職位有資格、經歷(驗)條件要求的,還應攜帶相應的資格證書、經歷(驗)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由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5)警察證復印件1份(由所在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6)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
(三)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選調職位有效報考人數與該職位選調名額之比不低于3: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要調整的,由汶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統(tǒng)一安排,相應調減或者取消該職位選調名額。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汶川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enchuan.gov.cn)公告。
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者,于11月29日持本人身份證到中共汶川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縣委大樓二樓)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者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各項內容,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考場)參加考試。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偝煽?yōu)?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公安專業(yè)知識等。
筆試時間為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不含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舊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過期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將在汶川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enchuan.gov.cn)公布。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按照考調職位名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程序。
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由汶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和具體事項將在汶川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enchuan.gov.cn)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參加面試。
在資格復審中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一次遞補。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由汶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根據報考者在《報名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或因聯系電話留錯或者不暢通導致不能按時參加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同時不再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制發(fā)面試通知書。如果選調名額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之比不足1:3,將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憑本人居民身份證(不含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舊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過期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到考場候考的視為缺考,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六、體檢
根據選調職位名額,由汶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按照報考者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由汶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體檢在公務員錄用體檢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所有參加體檢人員按照《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阿壩州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阿壩州公安局關于增加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察(核)內容的通知》(阿州人社發(fā)〔2018〕29號)要求進行尿液毒品檢測。
體檢費用自理。
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可在該職位未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報考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汶川縣委組織部和汶川縣公安局負責實施,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職位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選調機關?疾熘幸獓栏駲z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認真審核個人檔案,明確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
考察后由中共汶川縣委組織部和汶川縣公安局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結合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八、頂崗試用
考察合格人員進入頂崗試用,頂崗試用于考察結束后的1個月內啟動,時長1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報考者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頂崗試用結束后,由中共汶川縣委組織部及汶川縣公安局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在汶川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enchuan.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書面向中共汶川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股(聯系電話:0837-6222850)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報考者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辦理轉任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轉任的,按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轉任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轉任,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轉任。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選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報考者、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37-6222850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因報考者不及時登陸汶川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enchuan.gov.cn)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頂崗試用、辦理手續(xù)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三)報考者須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中共汶川縣委組織部和汶川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中共汶川縣委組織部和汶川縣公安局咨詢。
中共汶川縣委組織部咨詢電話:0837-6220886
汶川縣公安局咨詢電話:0837-6226340
附件 1.汶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職位需求信息表
2.汶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考信息表
3.汶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考承諾書
中共汶川縣委組織部
2024年10月30日
來源:http://www.wenchuan.gov.cn/wcxrmzf/c100053/202410/44724a4acab84a1cb1830b5f1c34fc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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