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社會治安形勢發(fā)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強化社會治安防范能力,增強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的輔助力量,根據(jù)《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經(jīng)巴塘縣委、縣人民政府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自愿、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公平、德才”的原則,按照自愿報名、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聘用的程序進行公開考試錄用。
二、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30名(其中男性28名,女性2名)。詳見附件2:2022年巴塘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對象及范圍
所有報考人員需取得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為巴塘戶籍(截止2022年5月31日之后遷入無資格)。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制度;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公安職責的能力,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6周歲以下(1996年5月3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5.男性凈身高1.75米以上,女性凈身高1.68米以上;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重聽、無口吃、無色弱、無紋身及傳染性疾;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4.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5.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6.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務處分的;
7.被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開除軍籍的;
8.曾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國家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報考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巴塘縣公安局和縣人社局負責,巴塘縣紀委監(jiān)委駐政法委紀檢組負責報名工作的全程監(jiān)督工作。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報名時間:6月8日至6月13日
報名地點:巴塘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
2.報名者需提供材料:
(1)考生需在報名現(xiàn)場真實、準確地填寫《巴塘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并簽訂《承諾書》,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自行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職位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不得代報。報名時請考生將個人信息填寫后機打上交(身高欄不填),并貼照片。
(2)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退役士兵證及相關材料原件,并攜帶復印件各一份。往屆畢業(yè)生需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內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暫未取得畢業(yè)證的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必須提供由所在院校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原件(包含畢業(yè)時間、所學專業(yè)、發(fā)證時間等信息并加蓋學校鮮章)。
(3)本人1寸免冠近照3張(白底)。電子照片一張(20kb以內、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考生自備U盤或光盤拷貝)。
(4)報名者須攜帶48小時內專業(yè)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報告(陰性),提供健康碼、行程碼。并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若因考生填寫個人信息不真實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其考試資格。
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要求,應試人員參加筆試每科需繳納考務費50元,兩科共計100元;參加面試需繳納考務費80元。
(二)資格初審
巴塘縣公安局和巴塘縣人社局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嚴格對照職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并當場提出審查意見。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三)職位調整
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該職位計劃數(shù)做出相應的調減至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如均達不到開考比例將取消相應錄用計劃并公告。招聘工作結束后,巴塘縣公安局可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對新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六、考試
此次招聘考試分為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筆試分為理論知識測試和計算機實際操作。考試折合總成績?yōu)?00分,其中:體能測試不計分,按合格與不合格認定;理論知識測試占折合總成績的40%,計算機實際操作占折合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折合總成績的30%。
1.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
男性: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縱跳摸高、引體向上。
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仰臥起坐
測試時間:6月14日至6月15日
測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評分標準見附件3。體能測試認定的合格是四項均合格。
2.筆試
參加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均納入?yún)⒓庸P試范圍。
筆試時間:6月18日至6月19日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理論知識測試》《計算機實際操作》
兩項筆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3.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職位名額,按考生體能測試結果和筆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進行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面試時間:6月21日至6月23日
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理論知識測試×40%+計算機實際操作×30%+面試成績×30%
5、加分條件
(1)英烈子女、因公犧牲的配偶及子女(二代內),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加1分;
(2)退役士兵報考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的,在折合總成績基礎上加1分;
(3)在職民輔警配偶、子女加0.5分(限巴塘縣公安局)。
(4)本人持有脫貧人口證明加0.5分(戶口所在鄉(xiāng)鎮(zhèn)和鄉(xiāng)村振興局證明)
(5)報考者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分;
(6)所有加分項目均在面試之后進行加分,計入總成績;
所有符合(1)-(4)項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在報名時一同提交,逾期不予辦理。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職位名額1:1的比例,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與最后一名入圍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標準:由衛(wèi)健部門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h紀委和縣公安局做好人員信息核查工作,全程做好監(jiān)督。
體檢需要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費用由體檢人員個人向體檢醫(yī)院繳納,進入體檢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若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不低于原體檢醫(yī)院等級的其他綜合醫(yī)院進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可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時間:6月24日至6月25日
地點:巴塘縣人民醫(yī)院
要求: 空腹
八、政治審查
時間:6月26日至6月30日
縣公安局根據(jù)招錄名額按照1∶1的比例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政審對象,確定體檢合格人員到巴塘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領取政審表,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政審考察,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時間:7月1日至7月7日
公安局對政審合格者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無問題舉報或有問題舉報但不影響聘用的考生,擬確定為聘用人員;對舉報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考生,不予聘用;對舉報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確定擬聘用人員,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審批
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由巴塘縣公安局對擬聘人員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前三年為一個合同期,三年之后根據(jù)年度考核結果每年續(xù)簽。新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發(fā)生嚴重違紀違規(guī)或其他不適宜繼續(xù)聘用的情形,用人單位將與其解除聘用關系。新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三年之內不得參加其他任何公招考試。
十一、工資待遇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guī)定,此次招錄人員按照巴塘縣現(xiàn)有輔警工資待遇的政策執(zhí)行;待有新政策出臺,按新政策執(zhí)行。
十二、注意事項
1.報名者按照職位要求在報名現(xiàn)場進行身高測量(凈身高),不合格者不予報名,合格者方可報名;
2.考生在整個考試期間24小時內確保電話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考生應主動與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聯(lián)系,如因考生通訊不暢,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3.考務動態(tài)實時在公安局公眾號(鵬城警訊)發(fā)布,請廣大考生實時關注考務動態(tài)。
十三、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干部人事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為,并接受巴塘縣紀委監(jiān)委和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836-5622506
中共巴塘縣紀委監(jiān)委駐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
組 長:15387669396
副組長:13678360521
巴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巴塘縣公安局
2022年6月3日
附件1:《2022年巴塘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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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2年巴塘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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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巴塘縣公安局錄用人民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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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TZwJSCJcgyYswApgDG_z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