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新龍縣人民政府同意,新龍縣司法局現(xiàn)面向四川省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6名。具體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用筆試、面試、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招聘工作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崗位及人數(shù):司法輔助人員6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勤勉敬業(yè),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二)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電腦操作,身體健康,吃苦耐勞,服從管理。
(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文秘(文秘類、漢語言文學類)1名;計算機(計算機應用類、計算機管理類)1名;專業(yè)不限4名。
1.文秘類:文字功底扎實、熟悉電子文檔、電子表格和PPT等操作。
2.計算機類:系統(tǒng)掌握計算機專業(yè)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有較強的計算機應用能力。
3.專業(yè)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辦公流程、辦公軟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里素質,年齡為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出生日期在1991年6月22日至2001年6月22日之間)。
(五)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受過刑事處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的人員、曾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納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
(六)被聘用人員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解除聘用關系: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
2、違反《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
3、違反保密規(guī)定泄露秘密造成嚴重影響的;
4、不服從組織的工作安排的;
5、因身體原因被確認不再適宜從事聘用單位工作的;
6、思想墮落、品行不端正、行為有損聘用單位形象的;
7、在試用期間經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的;
8、自動辭職的。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 6月23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周末除外。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地點:新龍縣司法局辦公室(甘孜州新龍縣如龍鎮(zhèn)中心街77號)。
4.填報信息:報考者提前自行雙面打印并準確填寫《新龍縣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的各項內容,同時提交本人近期免冠藍底1寸正面證件照片2張(照片背面標注姓名、電話)。《報名表》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本人填寫,由本人承擔責任。
5.提交材料:報考者應準備本人戶口簿原件、復印件,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和已經填好的《新龍縣司法局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報名表》在現(xiàn)場進行提交,否則不予報名。根據(jù)個人情況,需提供材料: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并打印);各類專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學業(yè)證明,內容包括本人在讀院系、專業(yè)、畢業(yè)時間等(證明需寫清楚畢業(yè)時間和專業(yè)名稱)。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新龍縣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職位調整
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2: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縣人社局、縣司法局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做出相應調整,并予以公示。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縣司法局領取本人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自負。領取時,本人需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身份證兩證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五)繳費
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人員繳納報名費60元/人,領取準考證時一并繳納。
五、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分值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60%,面試占40%。
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一代身份證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一)筆試(詳見準考證)
時間:2021年7月17日
地點:新龍縣中學(甘孜州新龍縣吾西新城)
內容: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法律法規(guī)。
(二)面試(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報考人員小于等于崗位招聘名額數(shù)2倍時,全額進入面試。面試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事業(yè)人員方法實施,實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參加面試的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對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管理,抽簽決定應試順序,對于違反面試規(guī)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抽簽時仍未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面試地點待定。
3.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及應變能力等。
(三)考試總成績公示
考生的筆試、面試折合后的成績,將在縣城內公示欄內進行公示。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折合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同等條件下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用。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在新龍縣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忌鷮w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費用本人自行承擔。
(五)政治審查
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事業(yè)人員方法實施要求進行。
六、公示及錄用
(一)公示。根據(jù)筆試、面試總成績、體格檢查、政治考核情況分類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體檢人員按成績高低排名依次替補。
(二)入職培訓。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司法局根據(jù)招錄對象公示的排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進入入職培訓,為期20天。對擬聘用后未報到,或培訓內退出的,從補聘人員中按成績高低排名補錄。
(三)聘用管理。入職培訓合格的,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試用期3個月。首次簽訂合同為期2年,每年年終考核稱職等次及以上的人員,可續(xù)簽合同。
七、職業(yè)發(fā)展和待遇保障
(一)職業(yè)發(fā)展
1.表現(xiàn)優(yōu)秀者推薦參加各類培訓:包括專業(yè)技能培訓、管理骨干培訓、職業(yè)技能鑒定等。
2.表現(xiàn)優(yōu)秀者可優(yōu)先考慮入團和入黨。
(二)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3500元/月,包含個人繳納的五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三)其他待遇
1.參照司法干警食宿條件予以保障。
2.被裝按標準統(tǒng)一發(fā)放。
3.正式聘用后,按照規(guī)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4.享受帶薪休假。
5.每年組織身體健康檢查一次。
八、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司法輔助人員日常管理按縣司法局一般干部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二)遵規(guī)守紀。簽訂聘用合同后,嚴格遵守政法干警相關規(guī)章制度。
(三)休假管理。參照縣司法局一般干部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四)工作考評。司法輔助人員每年進行量化考核,考核檔次分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優(yōu)秀比率不超過30%。隊員在合同期內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司法干警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將予以辭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職責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合同。由縣司法局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司法輔助人員招聘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jiān)督。此次招錄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其他事項
(一)考生必須保持電話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二)本公告事宜最終解釋權為新龍縣司法局。
政策咨詢電話:0836-8123045
監(jiān)督電話:18990499918(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司法局紀檢監(jiān)察組)
新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龍縣司法局
2021年6月20日
來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5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