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報請阿壩州人民政府批準,阿壩州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8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阿壩州公安局計劃招聘輔警80名,工作崗位為留置看護警務輔助人員。具體的崗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阿壩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根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人員”、“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地限阿壩州;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6月21日以后,2003年6月20日以前出生,均含當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識。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7.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復審時需攜帶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正在阿壩州市縣(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須持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9.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和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wěn)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或曾在公安機關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本人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滿三年的;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11.有明顯疤痕、紋身等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等有關證書。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址為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http://www.jdpta.com/)。
(二)報名時間
2021年6月22日0時至6月26日9時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阿壩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等信息,了解報考單位具體情況,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崗位報考,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http://www.jdpta.com/)按照提示要求填寫個人基本信息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時應如實、準確填寫《2021年阿壩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資格審核時間為2021年6月22日9時至6月26日12時。由阿壩州公安局政治部組織用人部門,對報考本單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或者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一切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報名信息中報考人員聯(lián)系電話務必填寫準確并確保通訊暢通。
4.網上繳費。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21年6 月22日9時至6月26日17時登錄報名網站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http://www.jdpta.com/)繳納報名費用。繳費標準為50元/人(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5.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并成功繳納了報名費用的考生于2021年7月19日9時至7月24日9時登錄報名網站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http://www.jdpta.com/)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流程
(一)筆試
1.時間:2021年7月24日,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包含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60分鐘,正式開考后30分鐘內未進入考場的,視為放棄。
(二)體能測評
1.時間:2021年7月25日,地點:見后期公告,報考人員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體能測試。
2.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800米跑等3個項目,測評要求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號)執(zhí)行。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者或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筆試成績、體能測評結果以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公布。
(三)面試和資格復審
1.體能測評合格,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名額的1.5倍確定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進入面試人員不足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和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公布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和資格復審。面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隨機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了解應聘者基本情況、綜合素質、學習工作經歷、專業(yè)特長等。
3.資格復審材料(材料原件現(xiàn)場查驗,復印件存檔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復審材料包括:1寸彩色白底免冠證件照2張、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張(首頁及本人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學信網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銀行征信材料(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滿足優(yōu)先招聘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及其他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成績計算
考試結果按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100分×60%)+(面試成績100分×40%)的方式計算。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符合優(yōu)先招聘條件者優(yōu)先;同時滿足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則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五)成績查詢
總成績復核完成后,向社會公開發(fā)布《總成績、排名和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應聘人員名單》,公告時間為3天。
五、體檢、政審和公示
(一)體檢
1.體檢時間、地點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和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通知為準。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人員還應滿足:口齒清楚;無殘疾、駝背;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無精神疾病或精神類疾病史;無重大家族遺傳;無色盲、平足;面部無明顯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雞胸;無其他不適合從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2.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1次(總成績相同的,按前述規(guī)定確定名次)。凡在報名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的應聘者,取消體檢資格,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并根據違規(guī)事實做出處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阿壩州公安局政治部負責組織。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試用期兩個月(含崗前培訓),期間按合同約定標準發(fā)放工資。聘用對象應根據通知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崗前培訓。逾期未報到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應聘者被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tǒng)一指揮調度,被聘用人員必須按聘用單位的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
七、薪酬待遇
(一)按照《中共阿壩州委辦公室 阿壩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全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阿委辦發(fā)〔2019〕62號)和《中共阿壩州委辦公室 阿壩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全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辦法(試行)的通知>》(阿委辦發(fā)〔2019〕63號)執(zhí)行。
(二)按國家規(guī)定統(tǒng)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含養(yǎng)老、醫(yī)療、生育、失業(yè)、工傷)、住房公積金。個人“五險一金”繳存部分從警務輔助人員每月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
(三)根據國家法律規(guī)定享受帶薪年休假。每年組織健康體檢。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保證本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輔警招聘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州紀委監(jiān)委駐阿壩州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將全程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機構代為報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招聘中各環(huán)節(jié)通知公示內容統(tǒng)一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和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發(fā)布。
(三)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進行,請廣大應聘人員配合相關工作。
(四)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崗前培訓等環(huán)節(jié)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本次應聘。
(五)參考人員應保持手機通訊暢通。電話通知事項,工作人員在30分鐘內3次電話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視為考生放棄參加本次招聘。
準考證是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證件,請務必妥善保管。
本公告由阿壩州公安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37-2822895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28-86740101
阿壩州公安局
2021年6月18日
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74-B70BBBE41E75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