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遴選中共合江縣委黨校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和名額
中共合江縣委黨?茊T2名。
二、遴選范圍
全市符合遴選條件的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管理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政治素質
堅決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黨校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工作勤奮,吃苦耐勞,具有奉獻精神;有較強的保密意識。
(二)業(yè)務素質
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文稿寫作、邏輯思維、溝通協(xié)調和語言表達能力;熟悉現代辦公軟件操作。
(三)人員身份
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加全省統(tǒng)一考試錄用的參公管理人員。
(四)年齡限制
38周歲及以下(198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學歷和專業(yè)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哲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歷史學、中國語言文學專業(yè)類別。
(六)年度考核
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七)身體條件
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身體條件。
(八)其它
1.合江縣內報考人員應符合《合江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合委辦發(fā)〔2016〕48號)及相關規(guī)定。
2.合江縣外報考人員應符合當地人員流動管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試用期未滿或其他原因尚未轉正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正在接受審查或立案調查,未作結論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報名信息和材料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對于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考生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均要取消其遴選資格,且責任自負。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
2019年1月18日至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節(jié)假日除外)。
3.報名地點
合江縣委黨校辦公室(合江鎮(zhèn)新華南路77號縣會議中心3樓)。
4.報名時需提供材料
(1)《中共合江縣委黨校2019年公開遴選報名表》(雙面打印,附件1),需經報考者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學位)證、發(fā)表的文章、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性質及個人身份的證明原件(加蓋單位公章,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提交上述材料后,由縣委黨校會同縣委組織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三)測試
報名工作結束后,組織集中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形式等另行通知。
(四)綜合考察
根據測試綜合成績,按遴選職位計劃數與參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進入考核),綜合成績不帶入綜合考察環(huán)節(jié)。綜合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遴選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經綜合考察不適合報考職位的,該職位可空缺。
(五)擇優(yōu)試用
根據測試和綜合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試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
(六)調入
試用期滿,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五、紀律監(jiān)督
公開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遴選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人員調動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遴選公告由中共合江縣委組織部、中共合江縣委黨校負責解釋。聯(lián)系、監(jiān)督電話:0830--5222157(中共合江縣委黨校)、0830-5269684(中共合江縣委組織部)。
附件:1.中共合江縣委黨校2019年公開遴選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