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同意,在全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中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到縣惠民幫扶中心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
公開考調縣惠民幫扶中心工作人員2名。
二、考調范圍及條件
(一)考調范圍
報考人員須具有開江縣財政全額供給的在編在崗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崗位工作人員。
(二)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能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與較強的綜合協(xié)調能力,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無違法犯罪記錄,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必須為國家教育部認可的(以www.Chsi.com.cn)為準,年齡不得超過32周歲(即198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工作滿5年,未滿基層最低服務年限考核招聘的事業(yè)單位人員不得參加本次考調。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填寫《開江縣惠民幫扶中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并附貼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于2018年9月17日—2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在縣惠民幫扶中心綜合辦公室報名(縣政務中心4樓)。報名時,本人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及同意報考證明(由原單位出具,報考人員須征得原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
(二)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持身份證于2018年9月25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惠民幫扶中心具體負責。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考調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考調全過程。
四、考試
(一)考試科目
本次考核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知識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開考比例
面試開考比例的計劃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為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jīng)縣人社局、縣政府辦同意,可適當調整為2:1。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18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五、考察
(一)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jù)面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面試成績相同者,按照學歷、工作年限和獲獎情況加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員。
(二)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政府辦、縣惠民幫扶中心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人員在開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kaijiang.gov.cn)面向社會進行公示,期限5個工作日。
因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情形出現(xiàn)的缺額,按面試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七、調動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對符合考調條件的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調資格: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的;
2.在考調的任一環(huán)節(jié),提供虛假信息、作弊的,破壞或違反考試紀律及本《公告》相關規(guī)定的,不符合職位條件的。
八、組織領導
公開考調工作,由縣政府辦組織實施,縣人社局負責監(jiān)督和指導,公開考調工作在紀檢人員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考調工作堅持“照章辦事、陽光操作”,反對一切不正之風,保證考調工作順利進行。
本公告相關事宜由縣政府辦負責解釋。
縣惠民幫扶中心:咨詢:0818-8232963 18281837353
開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