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對審判工作的服務保障,經(jīng)儀隴縣委、政府批準,儀隴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0人,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質(zhì)、對象及崗位
招聘性質(zhì):勞務合同制。
招聘名額: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0名。
招聘對象:大專及以上學歷,且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yè)生和其他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招聘崗位:聘用制書記員。
崗位安排:錄用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安排崗位。
二、招聘范圍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范圍
戶籍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在南充市范圍內(nèi),且符合招聘崗位基本條件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3)熟悉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三、資格初審及報名
1、公開報名。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28日至4月6日(工作日)。
2、報名地點。儀隴縣人民法院政治處(儀隴法院四樓右側(cè))。
咨詢電話:0817-7216853。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近期白底2寸免冠彩照3張,如實填寫報名表并簽名。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和完整,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崗位調(diào)整。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2,未達到本公告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的,由本院調(diào)整招錄名額,調(diào)整的情況在儀隴縣人民政府網(wǎng)、儀隴縣人民法院網(wǎng)向社會公示。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與技能測試相結(jié)合的方法進行。
總成績100分。筆試占40%、技能測試占30%、面試占30%。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整個考試工作由儀隴縣人民法院組織實施。
(一)筆試和技能測試
1、筆試科目: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2、技能測試:視頻資料的計算機錄入和基本表格的制作,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筆試和技能測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缺考任一考試科目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資格。
3、加分項:退伍軍人加2分。
4、成績公布:筆試和技能測試總成績在儀隴縣人民政府網(wǎng)、儀隴縣人民法院網(wǎng)公示。報考者可以在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jié)果,直接以電話形式告之申請人。
(二)面試
以結(jié)構(gòu)化面試為主,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和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崗位適應能力及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1、確定入圍人員。法院根據(jù)參考人員筆試、技能測試的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如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則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在儀隴縣人民政府網(wǎng)、儀隴縣人民法院網(wǎng)公告欄中公示。
2、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在筆試和技能測試成績公布后確定,地點在儀隴縣人民法院四樓。
3、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工作結(jié)束后兩個工作日內(nèi)在儀隴縣人民政府網(wǎng)、儀隴縣人民法院予以公告。
五、體檢
報考者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要求執(zhí)行。
(一)體檢人員確定。法院根據(jù)招聘名額,按照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由儀隴縣人民法院直接通知并組織體檢。
(二)體檢時間及地點。體檢時間在面試結(jié)束后確定,由儀隴縣人民法院臨時確定體檢醫(yī)院。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三)復檢及遞補。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復檢及遞補體檢人員。
六、考察
考生經(jīng)考試、體檢合格后,由儀隴縣人民法院組織考察。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保證原單位同意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對考察不合格的,將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jīng)考試、體檢合格者,將在儀隴縣人民政府網(wǎng)、儀隴縣人民法院網(wǎng)公示,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公示。
八、辦理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1、崗位安排。法院根據(jù)工作需要對招聘的聘用制書記員進行崗位安排。
2、試用期。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符合條件的,簽訂聘用合同。
3、儀隴縣人民法院對聘用制書記員實行勞務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考核。在合同期間不服從管理、不能勝任崗位工作、違法違紀的,法院予以辭退。
九、待遇
月工資1600元,社會保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特別提示
1、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獲取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儀隴縣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