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宜賓公安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5名,其中:勤務崗位4名,限男性;文職崗位1名,性別不限。
(二)報考條件
1.擁護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作風踏實,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勞;自愿接受單位管理,遵紀守法。
2.勤務崗位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不限學歷;文職崗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退伍軍人和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年齡可放寬到32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招聘報名第一日。
4.臨港籍(沙坪街道、白沙灣街道)的退伍軍人和大、中專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5.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形象良好,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等缺陷,體表無紋身,顏面等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或色素沉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采取過刑事強制措施、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和曾受過治安警告及以上處罰的;
(2)在各級人事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紀律規(guī)定被解聘以及曾自行辭職的;
(6)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其他不宜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宜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大隊(宜賓市臨港區(qū)沙坪街道泰興路30號臨港第二辦公區(qū)旁)。
報考者填寫《宜賓市公安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進行資格審查,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
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在三江人才網上公告考生資格審查情況和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相關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按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和身份證參加考試。逾時未到,責任自負。
三、考試
(一)體能測試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評分標準(暫行)》執(zhí)行,測評科目男子為1000米跑/女子為800米跑(男子合格標準:30周歲及以下者為小于或等于4分25秒,31周歲及以下者為小于或等于4分35秒;女子合格標準:為小于或等于4分20秒)、10米×4往返跑(男子合格標準:30周歲以下者為小于或等于13秒1,31周歲及以上者小于或等于13秒4;女子合格標準:為小于或等于14秒1)、縱跳摸高(男子合格標準:為高于或等于265厘米;女子不參加此項目)3項,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試結果將在測試工作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三江人才網上公告,并同時通知面試時間和地點。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總成績。
面試成績將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三江人才網公告,并同時通知體檢時間和地點。
(三)繳費
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體能測評合格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需繳納面試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單。
四、體檢、考核、遞補及公示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聘用名額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2.體檢。對公示合格人員組織體檢。體檢在二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印發(fā))執(zhí)行。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可按招聘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補錄。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考核由用人單位牽頭組織進行政治考核。
(三)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招聘單位可根據空缺名額,經區(qū)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對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四)公示
1.擬聘用人員在三江人才網公示3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根據公示結果,由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qū)人力社保局)審核確認擬聘用人選。經審核確認的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有關手續(xù),建立勞動合同關系。
(二)工資收入每月約2500元左右,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
(三)受聘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參照事業(yè)單位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監(jiān)督電話:區(qū)人力社保局:5108937
七、其它事項
(一)本公告由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宜賓市公安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區(qū)人力社保局:5201157;區(qū)公安分局:3621797。
(二)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等,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