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貢市沿灘區(qū)委組織部
自貢市沿灘區(qū)人民法院
2016年面向全省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試網快訊:根據《法官法》、《公務員法》和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法院補充干部進人審核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川高法政〔2008〕131號)精神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自貢市沿灘區(qū)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開考調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考調范圍和人數
從四川省在編公務員范圍內考調司法警察2名(男性)、調研崗位人員1名、財務崗位人員1名。
三、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任職資格,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
2.具有公務員身份(不含聘任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3.身體健康(報考司法警察職務的人員身體需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人民警察的要求)。
4.報考司法警察職務人員應具有警察身份并已被授予警銜;報考調研崗位人員至少需具有一篇市級“三等獎”以上調研文章或在市級以上公開發(fā)行雜志發(fā)表的調研論文;報考財務崗位人員至少需有專職財務工作經歷二年以上。
5.年齡36歲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6.有三年以上工齡(截止2016年9月1日);
7.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考調司法警察職位的可放寬到大專學歷;
8.所在單位同意本人考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2.曾經被定罪的;
3.試用期未滿的;
4.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 9月 1日起至2016年 9月 20日止。
2.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3.現場報名地點
自貢市沿灘區(qū)人民法院307辦公室(自貢市沿灘區(qū)和平西路10號)。
4.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公務員身份證明(如公務員登記表),若復印件需加蓋本單位印章;
(3)三年以上工齡證明材料;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3張;
(5)報考司法警察崗位人員需提供警銜資格的原件和復印件;
(6)報考調研崗位人員的需提供所發(fā)表調研文章的當期期刊或獲獎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7)報名時準確、真實填寫《自貢市沿灘區(qū)人民法院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8)網上報名人員將上述報名資料原件的掃描件及報名表發(fā)送至電子郵箱:2977254262@qq.com,并在報名表中附上電子版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電子版資料審查通過后,上述資料紙質原件及復印件在資格審查期間提供至自貢市沿灘區(qū)人民法院政治處。更多招考信息請關注四川人事網微信公眾號:htgwy01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3日由沿灘區(qū)人民法院政治處組織人員進行。凡在資格審查過程中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相關資格,參考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符合資格條件的,進入考核。
(三)考核
本次考調只進行面試考核,通過資格復審的進入面試,面試由沿灘區(qū)人民法院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符合條件人員與考調職位比例達到1:2以上,該職位按規(guī)定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相應職位考調,報考人員可自愿申請調劑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己税100分計算,各職位按1:1進入體檢。
(四)體檢
報考調研崗位、財務崗位職位的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由自貢市沿灘區(qū)人民法院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自貢市沿灘區(qū)人民法院政治處組織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形成意見報本院黨組集體研究,正式確定擬轉任人員后,報沿灘區(qū)委組織部審定。
(六)公示
經沿灘區(qū)委組織部審定同意后,將擬轉任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未發(fā)現問題,按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若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手續(xù)不齊全等原因影響調動手續(xù)辦理而出現缺額時,由沿灘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根據面試成績討論確定遞補人員,并報沿灘區(qū)委組織部審定。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詳見:四川人事考試網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調工作本著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認真受理群眾檢舉、申訴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權限妥善處理。監(jiān)督電話:0813-3801404
六、本公告由自貢市沿灘區(qū)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3-3800013
中共自貢市沿灘區(qū)委組織部 自貢市沿灘區(qū)人民法院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