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縣機關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人才隊伍力量,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考調4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考調單位和名額
本次考調單位為長寧縣發(fā)展和改革局等22個單位,考調名額共44名。具體崗位詳見《長寧縣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考調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調的對象和范圍
四川省范圍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崗)工作人員,并且完全符合《崗位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近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3.具備本公告中《崗位表》要求的條件和資格。
4.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報名第一日止。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具有《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十四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
(4)事業(yè)單位新招聘人員首次訂立聘用合同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新錄用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期的;尚處于試用期內人員的。
(5)法律、法規(guī)和現行人事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資格審查及繳費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調的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同步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24日至3月28日工作時間內;報名地點為長寧縣人力資源開發(fā)建設服務中心(縣政務中心二樓)。報考者在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含近期免冠證件照片的《報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在考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考調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二)繳費
繳費采取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經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繳納考務費100元/人。
四、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達不到2:1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考調計劃。
本次考調只筆試,不面試。筆試考兩科,每科滿分100分。其中,公務員(參公)崗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申論》;事業(yè)人員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知識》、《申論》。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考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公共知識》)×50%+《申論》×50%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考調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進入體檢的末位考生考試成績相同,以《申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申論》成績也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體檢,若體檢均合格,則確定為差額考核對象。
(二)體檢時間、地點及標準
體檢由縣人社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調資格。
六、考核
考核由考調單位或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現實表現情況、業(yè)務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縣人社局確定為擬調人員,并在中國三江人才網、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八、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縣人社局按《長寧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管理辦法》對其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所有擬考調對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崗并完善相關調動手續(xù),對不能按期辦理完調動手續(xù)的,取消考調資格。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考調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縣人社局在中國三江人才網、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核、調動的,責任自負。
十一、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831-4623001 監(jiān)督電話:0831-4622736
附件:1.長寧縣機關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報名信息表
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