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5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瀘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擬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1 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瀘州市環(huán)境監(jiān)察執(zhí)法支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 名。
二、選調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年齡在 35 周歲以下(1980 年 5 月 31 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至 2015 年 5 月 31日),近年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工作期間未受過任何黨紀政紀處分。
(三)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環(huán)境保護、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四)綜合素質較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文稿寫作、邏輯思維、溝通協(xié)調和語言表達能力;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工作勤奮,吃苦耐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工作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5 年 6 月 15 日--6 月 26 日(節(jié)假日除1外)。
(二)報名地點:瀘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辦公室(市政府大院 3號樓四樓),地址:江陽區(qū)江陽西路 1 號,咨詢電話:3195587,郵箱:373518631@qq.com。
(三)報名要求:報名者攜帶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3 張、填寫好的《瀘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須粘貼照片),能證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種證書、市級以上主要刊物發(fā)表的文章、獲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瀘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辦公室報名。
(四)資格初審: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考試。資格審核工作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調入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考試:采取面試、筆試等辦法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 50%。
筆試:按照不低于選調人數(shù) 1∶5 的比例組織筆試。筆試主要考察干部對中央、省委、市委有關環(huán)境保護重要精神和重大決策部署的了解掌握,對行政執(zhí)法的熟悉程度,撰寫文稿工作能力等。
面試:按照不低于選調人數(shù) 1∶3 的比例組織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干部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
(六)資格復審:面試報到時,由本人現(xiàn)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 A4 紙大小,一式兩份):報名表(按照干部管2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近 3 年來本人各類獲獎證書;本人近期 2 寸免冠證件照片 2 張,并提供電子照片;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近3 年干部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七)實地考察:綜合筆試、面試成績,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組建干部考察組,到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考察。
(八)體檢。根據(jù)考察情況,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九)公示。經過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為期 5 天的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后進行試用。
(十)試用:體檢公示合格人員試用 3 個月。
(十一)調入:試用期滿后,根據(jù)試用期表現(xiàn),確定是否調入,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報考者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并保持通訊暢通。如因通訊不暢或其他原因導致報考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瀘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瀘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
2015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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