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3來源:本站采編
記者今天從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獲悉,2016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即將開始,報名和公共科目筆試時間也已確定。2015年10月14日以后,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http://bm.scs.gov.cn/201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http://www.mohrss.gov.cn)、國家公務員局門戶網站(http://www.scs.gov.cn)查詢招錄部門、招錄職位信息、招錄政策、招考公告以及咨詢電話等情況。
據介紹,本次招錄共有120多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加,計劃招錄2.7萬余人?忌鷪竺饕扇【W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5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筆試定于2015年11月29日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qū)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的城市同時舉行。
據了解,2016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主要有四個特點:
一是堅持重視基層的用人導向。省級以上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外,全部用于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以下職位以招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為主,引導和鼓勵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報考基層職位,到基層建功立業(yè)。中央機關直屬機構市(地)級以下職位,原則上安排10%左右的計劃專門用于定向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其中重點招錄大學生村官。
二是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qū)進入門檻。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qū)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fā)的《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fā)〔2014〕61號)要求,對艱苦邊遠地區(qū)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qū))級以下職位,視情況單獨或者綜合采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yè)限制、適當調整報考年齡、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允許中央機關直屬機構拿出一定數量的縣(區(qū))級以下職位面向所在市、縣戶籍或在當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考錄政策向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傾斜。
三是進一步探索分級分類考試。對省級以上機關和市(地)級以下機關職位分別命制公共科目筆試試題,指導海關、國稅等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系統(tǒng)結合本行業(yè)特點自主命制面試試題,進一步提高試題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對銀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特殊專業(yè)職位和外交部、商務部等部門的非通用語職位,繼續(xù)實行“2+X”考試模式,即除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門公共科目考試外,考生還需要統(tǒng)一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或外語水平測試,突出對專業(yè)能力和素質的測查,以滿足招錄機關實際用人需要。
四是加大打擊考試作弊行為力度。修改后的《刑法》已將包括公務員錄用考試在內的國家考試作弊行為列入刑事犯罪,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與中央網信辦、公安、工信、教育等部門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術和手段的應用,嚴厲打擊助考作弊集團和非法培訓機構,堅決懲處考試作弊行為。倡導誠信報考,嚴肅考風考紀,完善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警示教育,強化法制意識和責任意識,完善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責任追查追究機制,切實防治公務員考錄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再次鄭重聲明,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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