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和省公務員局《關于2016年四川省直機關和地稅、國稅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的規(guī)定,此次考錄工作已進入資格復審階段,F(xiàn)就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根據(jù)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點:成都市大石西路6號四川省體育局人事處1505室。
三、資格復審應提交材料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彩色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招考單位或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其中:
(一)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領取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二)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三)委培生、定向生須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單位簽章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四)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五)體制內在編的教師,須出具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六)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
(七)符合《公告》和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八)國家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通知要求的證件和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原件供現(xiàn)場審核,復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
(二)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過考生《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因聯(lián)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三)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憑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安排見面試通知書。
(四)請考生保持在《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中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以便工作人員及時聯(lián)系。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6年四川省直機關和地稅、國稅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四川省體育局聯(lián)系電話:028-87026372